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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政府法制局关于印发《楚雄州政府法制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更新日期:2008-12-1 16:26:29
楚雄州政府法制局关于印发《楚雄州政府法制局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本局各科室:
现将《楚雄州政府法制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楚雄州政府法制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快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和公信力为重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不断开创政府工作的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从便民利民出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所需信息;推进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形成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开展多层次的培训和广泛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建立健全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府信息分类界定。各科室要根据《保密法》和《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先急后缓、由近及远的原则,重点对 2007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科学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逐步向后梳理历年信息,并分类备案。
(二)主动公开重要政府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政府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执法活动的政府信息,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以外,凡涉及政府行为管理的职责权限、法律法规、办理事项、办理程序、办事时限、服务项目、各类收费标准及依据,均应全面实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涉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总体规划、区域重大规划、重大审批事项、政府常务会议有关决策或事项、实施项目及进展情况、重大市政建设项目规划和具体情况、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房屋拆迁、重大灾情疫情和安全事故、公务员录用和领导干部选拔考核等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制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四) 认真编制《指南》和《目录》。要在科学界定信息分类的基础上,认真编制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目录要覆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全部信息,做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编制规范、体系完善。
(五)在政府网站上开辟信息公开专栏。加强《楚雄州政府法制网》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使之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发挥重要作用。开设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探索开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门系统,集中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政府规范性文件,完善政策法规库,并开发建设全区政府信息搜索引擎、依申请在线查询政府信息受理系统。
(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逐步推广档案馆(室)代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的工作模式,开展集中受理。加强政府信息咨询服务。各科室就使用频率高、公众咨询多的政策法规和相关办事程序等,编制便民问答。推动开拓便民的信息公开形式。各科室设立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集中受理点,做好政府信息的综合查阅、咨询和申请受理工作。
(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要按照《条例》要求,在每年3月31日之前向社会公布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楚雄州政府法制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陆绍林任组长,副局长徐鹏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孟晓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条例》的贯彻实施,推动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2、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及相关配套制度;
3、编制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4、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充实、完善;
5、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6、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协调法制与保密部门进行规范与保密审查;
7、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门户网站应用系统的建设及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内容;
8、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二)健全审查程序。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编制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准确界定不公开事项的范围,防止该公开的信息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随意公开;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要加强与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取得咨询帮助。对审查不严、违反保密规定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三)统一编制规范。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执行编制标准,确保编制工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上报的文本格式统一采用 word格式,标题字体小标宋、字号 18磅 (二级标题字号 12磅 ),正文字体为仿宋体、字号 10磅,纸张标准为 A4。
(四)提高编制质量。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把编制质量关,自觉接受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同时强化内部审核,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领导班子要层层审核。要加快编制进度,必须及时完成《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五)强化日常维护。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信息发生变化变更时要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公开的,应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动态监督机制,保证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及时公开。
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等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要及时予以纠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和各部门内部力量的作用,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主题词:司法 法制 信息公开 方案
抄报: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法制局 2008年4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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