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目:【设计-交流区】 | 内容为: 各州、地、市、县文化局,各大(中)专院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青海省"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和文化建设"八大工程",加快文化名省建设步伐,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高工艺美术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青海文 |
各州、地、市、县文化局,各大(中)专院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青海省"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和文化建设"八大工程",加快文化名省建设步伐,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高工艺美术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青海文化旅游产品创意设计大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省文化改革发展大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挖掘青海民族文化资源,展示青海多元文化精髓,激发全省工艺美术创作者的积极性,搭建工艺美术创意设计平台,深度开发具有地域特色、适应市场需求的文化旅游产品。
二、大赛宗旨
传承民族文化,彰显工美精粹,挖掘创意人才,发展文化产业。
三、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承办单位:青海省工艺美术保护管理办公室
四、参赛对象
文化旅游产品专业创意设计公司和机构;
以个人名义参赛的职业创意设计师、创意设计专业人员;
省内各大(中)专院校艺术设计相关专业教师、学生;
自由创意设计爱好者。
五、设计要求
各类旅游纪念品、工艺美术品、工艺礼品均可参赛。参赛作品应符合以下设计要求:
1、创新性:作品设计具有唯一性,创意独特、造型新颖、构思奇巧、寓意深刻,技艺或品种创新,时尚性强。
2、文化性:有深厚的青海地域文化底蕴和民族特色。
3、纪念性:主题突出,有丰富的中华文化元素,有青海地方特色,具有收藏价值。
4、工艺性:工艺精良,用材合理,加工质量高,绿色环保,节约制造成本,降低能耗,传统技艺应用到位。
5、市场性:具有批量生产可行性和市场经营的较好效益,具有进一步深化设计,可形成更大市场份额的潜力。
六、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者以实物形式提交作品,并附设计图稿。设计稿形式不限(电脑效果图、手绘图、CAD图等),图稿可以是单幅图稿,也可以由内容相关的三视图和效果图组成,图稿的电子文档应采用JPG格式(尺寸:A4;精度:300dpi;色彩模式:RGB),以便于评奖和宣传用。
考虑到评奖的公正性,图稿正面不得出现作者的个人信息。
参赛作品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七、知识产权
所有参赛作品的创意设计版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属主办者所有,所有人享有继续深化设计、修改、宣传、展示、出版、生产、销售等相关权益。创意设计者必须是创意设计作品的原创人,参赛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创意设计作品为原创并首次发表(公布),不会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征集主办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提交作品的参赛人承担。
对参赛实物作品,根据创意设计者要求予以退还。获奖作品留存于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库。
凡参加征集活动的设计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需通过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八、大赛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设特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优秀奖5名,奖金各1000元。另设入围奖若干,颁发证书。
特等奖视参赛作品评审实际情况而定,可空缺。
九、评委会组成
大赛评审评委会由特聘权威专家与主办机构代表和纪检部门代表组成。大赛组委会设在省工艺美术保护管理办公室。
十、参赛时间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日-7月1日在指定邮箱(附后)报名。免收报名费。
提交作品时间:2012年7月16日-18日提交实物作品和设计图。
提交作品地点:省博物馆。
评审阶段:8月1日-20日评委会进行评审。
展览及颁奖时间:在第五届青海国际唐卡艺术与文化遗产博览会期间颁奖并进行展览展示。
十一、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地 址:西宁市北大街6号(省工艺美术保护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关晓春 13997221637 0971-8247140
张 淼 13734607875 0971-8235867
0971-8247072(传真)
邮 箱:605567400@qq.com
邮 编:810000
二Ο一二年五月八日
首届青海文化旅游产品创意设计大赛报名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参赛作品名称
参赛单位/个人
A、单位名称:
B、个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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