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目:【设计-交流区】 | 内容为:地 址: 邮 编: 国家/地区: 联 系 人: 职 位: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展品介绍:(最多五十字) 第二部分 展位价格 国内展商:标准展位7500元/个(会员价,人民币) 标准展位8000元/个(公布价 |
地 址: 邮 编:
国家/地区: 联 系 人:
职 位: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展品介绍:(最多五十字)
第二部分 展位价格
国内展商:标准展位7500元/个(会员价,人民币)
标准展位8000元/个(公布价,人民币)
国外展商:标准展位1000元/个(会员价,美 元)
标准展位1100元/个(公布价,美 元)
备注:标准展9m2配备,一桌两椅、三面展板、两盏射灯、楣板、电源及地毯(创意展位不含上述配置)。双开口展位加收10%展费。
第三部分 展位认购
展 位 数: 个 费用(总额):
参展单位须在签定《展位认购书》一次性支付全额展位费。组委会、承办单位、招展单位为维护展览整体规划保留调整展位的权利。
付款方式
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抬头请列明: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东园支行
账 号:11002895873701
第四部分 所需资料提供
为给参展单位提供方便,节省时间,提高办事效率,请参展单位在报送《展位认购书》同时一并将展位费、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必要时需提供正本原件进行核对)。
第五部分 承诺
本单位兹申请参加第四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保证展出展品与技术的合法性,保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问题,保证所有提交资料真实、准确、合法。并同意遵守大会组委会、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的各项参展条款。本单位明白:上述资料将会存在承办、协办单位的信息资料库中,供第四届“文博会”招展、宣传之用,同时也可转交其它相关机构。
第六部分 参展单位义务
1、参展单位在布展、展览、撤展期间所产生的地毯、水电、清洁、现场安全等费用,由参展单位自行承担。布展相关押金由参展单位按照“文博会”组委会相关规定交付。
2、在2008年3月31日前按招展单位要求参展单位提供资料(包括企业名称、简介、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以便“文博会”组委会印刷会刊,逾期提交资料未能在第四届“文博会”会刊上进行刊登、宣传,责任由参展方自负。
3、参展单位须在“文博会”组委会规定时间内将展品和装饰物件从展览地点撤走。境外展品及有关物品,需遵守海关规定,通过“文博会”组委会指定运输服务商进出中国。
4、参展单位如有贵重物品需要通宵存储,应自行投保或聘请特别护卫服务,一切费用由参展单位自负。
5、参展单位创意展位的搭建以及所有展品、物品和装置必须采取正规的防火措施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则及展会场地相关规定。
6、参展单位在展位搭建过程中对展馆造成的损坏,由参展单位直接向展馆做出相应赔偿。展会期间,参展单位在展馆内如有人员伤亡,责任由参展单位自负,请入馆前自行办理相关保险。
7、参展单位须保证展品与技术的合法性,并保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问题,如因此引起纠纷,由参展单位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参展单位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署):
参展个人
(签署):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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