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录取
1. 复试及格考生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30%。
2. 外地生源如提出申请,户口和档案可转入北京大学,学费由本人或由工作单位负担,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
三、培养
1. 北京大学对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行统一的学籍管理,学习年限为2-4年。
2. 采用学分制,12) 金融信息服务、13)IT项目管理、14)IT市场营销、15)创新与创业投资管理、16)计算机动画创作、17)交互媒体艺术、18)计算机音乐、36)CG制作方向的学分为60学分,其他方向的学分为40学分,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四、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工程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学费及奖学金
学费4万元(不含12至18、36方向),考生可以一次性交纳学费,也可以分两年交纳学费:第一年交纳25000元,第二年交纳15000元。
学费6万元(12至18、36方向),考生可以一次性交纳学费,也可以分两年交纳学费。第一年交纳40000元,第二年交纳20000元。
学院设有普通奖学金(校级普通奖学金和院级普通奖学金)和多项专项奖学金(如专业奖学金等),同时学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享有实习津贴。学院还设有近200个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提供学生勤工助学、科研实习的机会,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上课地点及食宿
无锡校区学生的上课地点在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无锡产学研合作教育基地(北京大学无锡校区),北京校区学生的上课地点在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校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协助解决食宿,费用由学生自理。
七、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八、联系办法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 话:(010)62767180,(010)62767181,(010)62767168
地 址: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723N房间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件: zhaosheng@ss.pku.edu.cn >
主页地址:www.ss.pku.edu.cn
邮 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 话:(010)62751354,(010)62756913
地 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电子邮件: grszsb@pku.edu.cn >
邮政编码: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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