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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儿童的美术学习(李力加) (转自李力加老师的博客) 儿童的美术学习需要经验,特别是生活里的经验。学生需要在“错中学”。例如,美术教师在欣赏教学的时候,不要告诉学生们应该怎么做,而是需要引导学生们探究如何做(说、分析、评价、)。 在美术欣赏学习中,感受是首位的,也就是学习如何看不同的美术作品,中西方的美术作品需要用不同的眼光看。而美术学习目标是,应该引导孩子们学习最基本的看的方法,逐渐形成意向性的眼光。有了这样的眼光,学生才能发展。美术学习与儿童的可持续发展就步入通畅的轨道。 所谓“意向性”,就是说,美术教师在引导学生看一件事情时,孩子们总是能够用某种眼光去看那件事。一位小学生有何种“眼光”,也就是说养成何种眼光,那么孩子们每每出现在眼前的事情就能够向其提供何种独特的“显示”。如,观看中国画作品的时候,孩子们一眼望去,内在心境就能够向自己眼前的事物(这幅中国画作品)发出一束特别的光,能够看进去,能够看明白。 目前全国范围美术教学里的问题就是:美术教师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并没有引导小学生如何学习形成特殊的眼光。因此,各地的儿童美术作业(作品)的基本格调总是你抄我的,我抄你的,却没有孩子独特的。这也就是说,小学生从一年级开始,本能的视觉性表达形式与内在心灵世界的联结没有形成,自然,眼光也没有形成。久而久之,到了小学高段、初中、甚至高中的时候,还是看不明白美术作品。 美术的眼光是什么样的呢?这样的眼光就如同是孙悟空的“照妖镜”(火眼金睛)一般,当形成这样的眼光之后,其的眼光所到之处,事物(美术作品)就立刻显露出它的原形。当有了这样的眼光,我们的孩子们在成为公民的时候,就能够生活的有意义,就能够有可持续发展的序列能量。而今天的美术教学,最大的问题在于美术教师们花费了最多的时间,教授了不应该这样教的内容。 例如:在小学到高中的美术教学里,有多少美术教师以眼光的养成教育为目标实施课堂教学? 又如:在全国数以万计的校外儿童美术工作室教学里,又有哪位美术教师这样培育孩子们了?有的只是模仿,缺乏的是眼光统领下的创造。 教育,这个词语很特别,大多数的美术教师是在教,但却恰恰没有育!“育”,所包含的内在意义绝不仅仅是“教”。因为美术教师的教缺乏育人水平上的引领,眼光的养成一直也没有实现。虽然课程标准本次修订后将“视觉性”三个字放在最前面,但美术教师们在备课的时候,依旧缺乏视觉性。无论哪个学习领域的教学,缺乏了视觉性高度的引领,没有眼光的培育,小学生走到了成人,依旧还是没有形成基本的美术能力,这样的课程实施9年、12年……依旧在飘 事物是什么?这不重要的。也就是说《富春山居图》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小学生们的眼光如何让事物本质显现出来?能够让《富春山居图》所蕴含的问题显现出来。学生们有了这样的眼光,才能有课堂的感悟,也就是体验,教学最终才是有效的。 这也就是美术教学要“面向实事本身”这一论点的意思。 (李力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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