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目:【招生简章】 | 内容为:注:1.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2.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如遇政策性调整,则按照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五、录取原则 依据山东省教育 招生考试 院的投档名单,按山东 |
山东财政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3) |
注:1.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2.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如遇政策性调整,则按照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五、录取原则
依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投档名单,按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全国普通高考高分考生;考生电子档案的体检信息中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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