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目:【招生简章】 | 内容为:录取原则: 按生源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原则录取,专业成绩以我校测试成绩为准。学校不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对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以实际投档 分数 为准。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 |
邯郸学院2010年美术专业招生简章(面向江西、山东、内蒙、江苏招(3) |
录取原则:按生源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原则录取,专业成绩以我校测试成绩为准。学校不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对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以实际投档分数为准。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非外语专业,需慎重填报。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邯郸学院颁发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学制四年,学费标准:6000元/年。
以上录取原则与生源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生源省招生政策。
学校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学院北路530号
咨询联系方式:张老师 13001461598、0310-6216586
方老师 1331310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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