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建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河南城建学院
二、办学类型:
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四、招生计划:
学院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批。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院分省来源计划,经主管院领导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核备案。同时招生就业处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省(市、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示。专业介绍请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zs.hncj.edu.cn)。
五、录取规则:
1.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分数线以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学院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法学和旅游管理专业对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拟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我校即向该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报到要求,准时到学校报到。未经允许,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6.报考艺术设计、动画、装潢艺术设计(专科)专业的河南省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省外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则是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二批统考控制线,按照我院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有舞弊记录的考生不予录取。
7.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8.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取得学籍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六、收费标准:
1.学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本科法学、英语、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每年每生3400元,艺术设计、动画专业每年每生5700元,其它本科专业每年每生为3700元;专科装潢艺术设计专业每年每生5600元,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四专业每年每生8000元,其它专科专业每年每生为3600元。
2.住宿费:四人间900元/生·年,六人间700元/生·年,八人间400元/生·年
3.教材费:按学年预收,学年末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其中第一学年600元·生
4.其他费用:以入学须知为准,按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执行。
七、奖励及资助:
1、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3、奖(助)学金(受奖面30%):一等5%,3000元/生•年;二等10%;2000元/生•年;三等15%,1000元/生•年。
4、单项奖学金:凡因个人特长和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文学、体育、艺术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或成就;非英语专业通过英语六级考试等,学校给予100~5000元的奖励;困难学生报考和考取研究生均给予一定的资助。
5、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凭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可申请办理最高6000/年的国家助学贷款,用以支付学费、生活费等。
6、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获取120元/月的报酬,补充生活、学习费用。
7、困难补助及绿色通道:学院每年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现金和实物补助。同时,学院采取“绿色通道”办法,保证所有新生顺利入学。
八、联系及咨询方式
联系及咨询单位:河南城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联系电话:0375-2089092、2089091 传 真:0375-2089092
学院网址:http://www.hncj.edu.cn 电子邮箱zs@hncj.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