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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招生简章】
内容为: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美术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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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美术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

来源: 本站:(美术园)美术网 时间:2010-07-06 01:11 |挑错|美术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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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美术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

习时间按相关部门规定计退剩余的学费。

3、我院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享受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学金和

助学金的发放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比发放。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120%投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1)艺术类考生参加辽宁省美术专业联考成绩合格,按考生志愿、高考(论坛)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参加我院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按考生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生源不足我院承认其他院校专业考试成绩。

2)文史、理工与中职类按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按考生志愿顺序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我院按省招考办要求录取;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联系电话:024-89745555、89745666

学院网址:www.fzcolleg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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