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广告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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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广告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根据辽价发[2007]89号文件规定,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为资助生活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奖、助学金评选体系。⑴ 国家奖学金;⑵ 省政府奖学金;⑶ 国家励志奖学金;⑷ 国家助学金;⑸学院奖学金。具体奖项、奖金标准以每学年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为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活动取得劳动报酬,解决经济困难
问题。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为:1:1.2。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院校志愿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
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艺术类录取:专业成绩合格按
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6、联系电话、网址
邮寄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北大学城邮编:110148
招生办电话:024-89346103、89349555、89349666 传真:024-89346236
学校网址:http://www.ggxy.com E-mail: zsc@ggx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