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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种运动体都可能成为我们的被摄对象:人、动植物的有生命的运动:飞机汽车的行驶、海浪的涌动、树木的晃动、光影的移动、风扫残叶------机械的和无生命的运动:花蕾开放、子弹出膛、爆炸---一切可视与不可视的运动,都可成为被摄对象。
影视艺术是以人为主的艺术,人的坐、卧、立、行等都是表现对象的运动。所谓运动即是对象的形态、空间位置、方向等的变化。一个坐着的人,姿势的变化、四肢的动作、视线的方向变化等,都是动感的表现。
人物在画面中的运动有三种形式:一是原地动作(肢体动作、姿势变化、表情等动作),特别是近景和特写画面里,面部的表情、眼神的闪动------都是运动的形态表现。它们不仅能表现出人的外部动作,还能表现出人的内心活动。在拍近景、特写画面时,主体视线的改变,暗视着与画面外被视物的关系,因此摄影师在画面中恰当准确地处理好视线的方向和角度的高低,是空间衔接的关键。
二是在画面内部改变空间位置。人物的行走是人物运动的主要形式,在影视艺术里即是人物的场面调度。它是由戏剧的情节、环境的结构、导演的处理、演员的表演等因素决定的,对摄影师来说主要是人物在运动时处理好画面构图。
三是出画入画。
被摄主体的运动是场面调度和运动摄影的内在依据和外有表现。被摄主体的运动形式和运动轨迹直接决定了拍摄方向和拍摄高度,对可能出现的运动的预见往往还决定了机位的调度。从某种程度上说,主体运动决定了机位设置、开机时间和场面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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