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我校201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上网公布,并进行公示。考生若对拟录取名单有疑问,请在5月5日前直接向研究生部咨询和反映(电话:81317219)。最终的正式录取名单以省教育厅、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为做好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政审和调档手续的办理
拟录取考生请在5月7日前来研究生部领取政审表和调档函(政审表可在网上下载,调档函须到研究生部领取)。未在规定时间来领取的,我部将在5月7日后寄出。应届生寄到在读学校学生处,往届生寄给学生本人或工作单位,由本人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并于5月25日前同政审表一同寄回我部。
二、关于培养费及相关费用缴纳的问题
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2012年5月15日前向学校交纳相关费用,包括:
1、第一学年的培养费16000元(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按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每人16000元/年收取,学制三年);
2、第一年的住宿费1200元(我院研究生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
3、新生入学体检费35元;
4、第一年的大学生普通医保20元,三年的大学生补充医保150元(按照相关规定,大学生普通医保标准为20元/年,每年收取,大学生补充医保标准为50元/年,一次性收取);
以上项目合计17405元,须一次性缴清。若拟录取考生因未通过教育部审核或其他原因不予录取或不能入学的,将全额退款。
户 名:湖北美术学院
帐 号:4200 1237 0540 5300 0318
开户行:建设银行小东门支行
(1)武汉考生可在学校正常上班时间带有效证件到我院财务处(藏龙岛校区行政楼128号房)直接交费;也可通过个人银行账户以转账形式付款;请考生务必妥善保存好在财务处和银行交款时的有关凭据。
(2)异地考生须通过银行电汇形式汇款至我院。
(3)所有缴费考生在银行办理电汇手续时,均需在“摘要”(或用途)处注明录取考生本人姓名及“2012级研究生学费”,以便我院财务处查询。
在银行交费考生的学费收据请于集中入学报到时到我院财务处领取。
三、几点需要说明的事宜:
(一)、《政治审查表》填写部门与盖章
1、一般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没有党组织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的学院(系)党组织填写并盖章;
3、没有正式单位的非应届考生由考生户口所在村委、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
(二)、《政治审查表》与人事档案寄发
1、所有录取的非应届考生,其人事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寄至我院研究生部。
2、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由研究生部统一调取。非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因学籍档案还没有归全,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推迟调档的证明(见附件)。但《政治审查表》都必须于5月25日前寄至我部。
3、档案属机密文件,原则上,档案要以机要的形式邮寄,不能由本人亲自传送。确有需要个人传送的档案必须加有密封印签。
(三)、政治审查与《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院将在6月份根据考生的《政治审查表》和人事档案对录取新生进行全面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审核通过后寄发《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四)、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递交政审表或无法正常调取档案以及未按时缴费(又没有提前向研究生部说明原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附件:
湖北美术学院研究生部
201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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