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栏目:【2013招生简章】 | 内容为:2.录取规则 (1)省内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夏季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各批次最低控制 分数 线 ,符合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可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规则: 音乐与舞蹈学类、设计学类 | 
|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一)(2) | 
  2.录取规则
  (1)省内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夏季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符合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可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规则:
  音乐与舞蹈学类、设计学类按照大类招生,录取时不分专业,进校以后按照学校的培养方案确定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与舞蹈学类、设计学类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艺术设计(形象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多媒体方向)、艺术设计(中韩合作形象设计方向)五个专科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舞蹈表演(专科)专业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省外录取规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专科)专业省外录取执行相应省份录取规则。
五、其他
  1.奖励政策:(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内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录取入校后,在校期间给予全额奖学金奖励(6000元/年);(2)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省内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录取入校后,在校期间给予全额奖学金奖励(6000元/年);专业考试成绩第四至第十名考生录取入校后,在校期间给予半额奖学金奖励(3000元/年)。
  2.咨询电话:

  3.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0531)82968807  58996372  58996373。
  网址:    E-mail:zsb@ sdyu.edu.cn。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东校区教学本部),邮编:250103;济南市经十路16199号(西校区),邮编:250014。
  4.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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