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目:【高考政策】 | 内容为:,教育部公布《教育部关于公布2009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本次公布的高校新设置或调整的1733个本科专业和7个医学类专科专业,可自2010年开始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在备注中加有标注的非艺术 |
2010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 |
国家部委直属院校2010年不同意设置本科专业一览
点击以下学校名称可查看不同意设置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 ||||
公安部 | ||||
教育部 | ||||
交通运输部 |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
中国地震局 | ||||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 ||||
全国各省院校2010年不同意设置本科专业一览
点击以下省市名称可查看不同意设置本科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
注:专业代码加有“W”者为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加有“S”者为在少数高校试点的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加有“H”者为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设置的专业;学校名称加有“※”者为经教育部批准和确认的独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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