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招生有关文件规定,现将上海市艺术类本科专业和社会体育、体育教育本科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艺术类专业
本科(3+综合+1)
文科 257
理科 239
二、社会体育、体育教育专业
本科(3+综合+1)
文科 300
理科 279
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非社会体育、体育教育本科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院校所在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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