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类 第三批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文科 253分
理科 214分
第三批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按招生计划和实际填报志愿的考生人数以及“3+综合”成绩分布情况,以1:1的比例确定的。
根据教育部关于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70%的规定,2008年上海市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
文科:177分
理科: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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