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类/批次 |
第一批 |
第二批 |
第三批 |
高职高专(参考线) |
理科 |
560 |
512 |
485 |
370 |
文科 |
550 |
502 |
478 |
370 |
科类/批次 |
第一批 |
第二批 |
第三批 |
理科 |
598 |
550 |
525 |
文科 |
570 |
519 |
493 |
据悉,为便于考生填报高职(专科)志愿,确定高职(专科)填报志愿参考分数线,文、理均为300分。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经省招委会审定后在八月上旬向社会公布。
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合格考生参加公安普通专科院校的面试、体能测试参考分数线文、理均为300分。
另外,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分为本科和专科两种。
职教师资班(本科)对口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农学类 565分; 建筑类 590分;
财经类 595分; 电子类 585分;
机械类 605分; 旅游类 540分;
社会公共事务类 570分;信息类 600分;
师范一类 630分;
高职班(专科)对口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农学类 525分; 建筑类 490分;
机械类 475分; 旅游类 460分;
信息类 520分; 服装类 350分;
医护类 250分; 轻化工类 220分;
社会公共事务类 415分; 材料类 410分;
财经类、电子类 505分;
烹饪类、师范一类 360分。
省招委表示,随着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公布,填报志愿和录取工作将赓即展开。省招委希望广大考生依据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当地招生机构的安排,选报好学校和专业志愿。
省招委希望广大考生要树立正确的升学观和成才观,尤其落榜考生要本着落榜不落志的精神,积极参加中职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多渠道成长为现代化建设人才。各级教育部门和有关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将为愿意接受中职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落榜考生提供机会和条件。省招委确定的录取时间如下:本科第一批录取时间为7月13日至15日;本科第二批录取时间为7月20日至22日;本科第三批录取时间为7月28日至29日;专科第一批录取时间为8月5日至7日;专科第二批录取时间为8月13日至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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