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在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史类考生数学成绩作为参考,理工类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成绩。各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如下:
科 类 专 业 |
本 科 |
单 科 小 分 | ||
文科 |
理科 |
外语 |
语文 | |
表演 |
248 |
290 |
50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319 |
373 |
60 |
|
公共事业管理 |
336 |
393 |
70 |
90 |
导演 戏剧影视文学 |
354 |
414 |
70 |
90 |
注:1、本科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内的专业合格考生,英语成绩可低于该专业英语录取标准20分。
2、本科各专业前三名文化课成绩总分可在分数线下20分录取,语文、英语成绩不做规定。
中央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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