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2009 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
合格分数线划定
我区 2009 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统一考试评卷工作已经结束,我区 2009 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如下:
代码
专 业
本科(含独立学院)
专科、
高职
A
美术类
223
180
B
音乐学(音乐教育)
125
121
C
音乐表演(演唱、演奏)
139
116
D
舞蹈学(舞蹈表演与教育)、舞蹈编导(表演与编导)
122
102
E
作曲
118
F
民族音乐与史论、音乐文化传播
136
108
G
播音与主持艺术(含专科、高职影视表演专业)
158
155
H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37
2009 年 1 月 24 日后,考生可通过声讯电话 16889001 查询统考成绩,统考成绩达到合格控制分数线即为统考合格,统考合格考生也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 ( http://www.gxeea.cn ) 主页上的“艺术备案查询”链接查询成绩。我区统考高职(专科)分数线为我区高职 ( 专科 ) 合格控制分数线。报考区外本科院校美术类本科专业校考的考生统考总成绩须不低于 180 分,且其中至少 2 门科目各不低于 60 分;报考区外本科院校非美术类本科专业校考的考生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职(专科)合格分数线。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单将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寄发考生报名所在地市(县)招生办(考试院),不单独给考生发放统考合格证, 2009 年 2 月 4 日后考生可到所在地招生办领取。
[责任编辑:一程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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