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文考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本科
1.美术类 总分315分
2.音乐类
①音乐学及音乐舞蹈类 总分240分
②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 总分220分
3.影视戏剧表演类 总分275分
4.播音主持类 总分275分
5.舞蹈、时装表演类 总分190分
6.编导类 总分325分
7.美术类职教师资 总分275分
8.音乐学及音乐舞蹈类职教师资 总分180分
9.体育类 总分315分
二、高职(专科)
1.美术类 总分180分
2.音乐类
①音乐学及音乐舞蹈类 总分180分
②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 总分160分
3.影视戏剧表演类 总分180分
4.播音主持类 总分180分
5.舞蹈、时装及戏曲(川剧)表演类 总分150分
6.编导类 总分220分
7.美术类对口高职 总分130分
8.音乐学及音乐舞蹈类对口高职 总分130分
9.体育类 总分2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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