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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国家文物局获悉,经过10年的调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部完成文物系统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一级文物数据采集与报送和二、三级馆藏珍贵文物的备案工作,共完成1660275件(套)馆藏珍贵文物数据采集,其中一级文物48006件(套),二、三级文物1612269件(套)。
2001年,为深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摸清文物家底,提高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加强文物领域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启动了“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该项目采用数字化手段,通过档案清查、数据采集、网络搭建、人才培养等措施,对全国文物系统馆藏珍贵文物进行文物基础资源清查、数字化存储和管理系统建设。到2010年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部完成文物系统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一级文物数据采集与报送和二、三级馆藏珍贵文物的备案工作,共完成1660275件(套)馆藏珍贵文物数据采集,其中一级文物48006件(套),二、三级文物1612269件(套),并采集一般文物数据137万余条。共拍摄照片3869025张,录入文本信息3.05亿字,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接收数据总量15.16TB。每条文物数据包括名称、时代、类别、级别、质地、尺寸、质量、来源、入藏时间、完残状况、特征描述、保存条件、保护优先等级等不少于28项指标及必要的影像信息。
10年来,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共投入专项资金2.37亿元用于数据采集和国家、省两级文物数据中心建设。通过该项目建设,基本廓清了全国文物系统馆藏珍贵文物家底,并编制了国家一级文物藏品档案,建立了国家、省、收藏单位三级分布式文物信息存储体系,初步实现了文物信息的互联及动态管理,为文物资源的科学利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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