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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上海市) |
华东理工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上海市)
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考生必须参加2011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市统考”),华东理工大学不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东理工大学在市统考美术类专业合格线以上,自行划定华东理工大学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届时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 2.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美术类本科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英语高考成绩必须达到70分。 3.在以上两个条件均达到的情况下,且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投档范围内,以市统考美术成绩与高考文化折算成绩之和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考文化折算成绩计算方式: 上海市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后,当文科线>理科线时,文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文科线/理科线;当文科线<理科线时,文科考生的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理科线/文科线,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 |
专业名称 | 文理兼收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 10 |
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 | 10 |
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 | 10 |
艺术设计(景观艺术设计) | 10 |
合计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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